大埔记者 2008-10-1 13:28
多少人没有过上“黄金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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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黄金周里,当多数人在享受“悠长假期”时,旅游、餐馆、美容美发、服装店等行业劳动者却是最忙碌的时候,在他们的工作中没有“黄金周”,有的只是“加班周”,加之平时的休息时间也是少之又少,休假权的失衡问题已成为这些行业劳动者的共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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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只准休一天或两天假_cG(w(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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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曾先生告诉记者,旅游业有旺季和淡季之分。在旅游旺季,因为工作量大,导游一个月只有一天或两天休息时间。在旅游淡季,公司也没有弥补放假时间。“有时看到别人放假,自己却要工作,心里觉得真有点不公平。”曾先生坦言,假期带团外出,看到共享天伦或欢聚娱乐的人们,他就会很想念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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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梅江大道一服装店打工的小谢告诉记者,她们一个月也是只有一两天的休息时间。“‘黄金周’是市民购物的高峰期,不要说放假休息了,到时可能是加班加点呢。”谈到休息权时,小谢无奈地说,“我们这些打工的,根本不敢向老板提出放假要求。”而在广梅大道一家美容店做小工的小张说:“一个月只准休两天,从事服务行业的大多数人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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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上三个半月班才攒一个“黄金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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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路一家餐馆的员工小李告诉记者,他已经几个月没休假了,“一个月才两天假,休不了什么,所以就把几个月的假期集中起来一起休。”小李说自己要连续上班三个半月才能积攒到一个“黄金周”。“我们要是把一个月两天的假都用完了,再请假就要扣工资了。要想拿到全额工资,就不能请假。”aOGB&~(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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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江北一家小食店的员工小琳无奈地说:“有时休息完两天假,一想到要下个月才能再休息了,心情就很低落。”“‘黄金周’期间,小食店生意肯定非常火爆,员工反而要提早上班、推迟下班。如果违反店规休假,就可能要被炒鱿鱼了。”n'y!K~Oy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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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轻轻的小周已在梅县西阳一家电子厂打工多年,她告诉记者虽然“黄金周”期间她们的生产企业不像服务业那样忙碌,但除了春节期间可以放几天假外,其他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本没有工人的份。事实上工人们也都习惯了,认为只有加班才能拿到更多的钱。然而由于许多企业对工人的报酬实行计件制,在“黄金周”加班的一线工人,拿到的工资并不比平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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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建立弹性休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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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劳动者在接受采访时都向记者表露了期待节假日有休息的愿望,希望能建立一种更自由、更有效的弹性休假方式。但愿望与现实为何相差甚远?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这属于休假权失衡问题。失衡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个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等。但最主要的是一些用人单位随意剥夺劳动者的假期。当前社会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是平等关系,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他们有的维权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只是敢怒不敢言。:~YV-W0D/p [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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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有关负责人说,我国一年有11天的国家法定假日和104天的休息日,企业可按生产需要自行调整休息日。根据劳动法,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其工资30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寻求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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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政法系副教授蔡国芹说,“休息权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它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如果劳动者在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不能正常休假且无法调休的,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依法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适当的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树立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切实关心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尊重劳动者的休息权,而劳动者也应该积极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丘利彬 罗芳梅 黄海励)